华策影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向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旗下子公司华流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流影视”)授权分账的互动影视内容预计在2024年形成收入。具体分账比例、实际分账金额以后续实际的项目合同、协议和收入情况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影视IP多元变现的发展战略,公司于2023年新增与合作方(包括关联方、非关联方)IP授权分账业务合作,具体由公司向合作方提供部分影视IP授权打造微短剧、互动影视内容等创新内容产品,并根据实际项目情况按合同收取分账收入,具体分账比例、实际分账金额以后续实际的项目合同、协议和收入情况为准。其中,公司向关联方华流影视授权分账的互动影视内容预计在2024年形成收入。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大策投资及其其他控股子公司产生的物业服务费、节展策划服务、顾问咨询费、译制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万元。鉴于IP分账收入
的不确定性,公司2024年度与大策投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94万元(未经审计)。
2、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依芳女士、关联董事傅梅城先生、关联董事傅斌星女士、关联董事夏欣才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策投资,关联股东傅梅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联股东傅斌星女士应回避表决此议案。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大策投资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物业服务费等 | 市场定价 | 20.00 | 1.71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大策投资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节展策划服务、顾问咨询费等 | 市场定价 | 30.00 | 0.00 |
华流影视 | 译制服务、IP授权分账等 | 市场定价 | - | 1.23 |
注: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审计) | 2023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未审计)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大策投资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物业服务费等 | 1.71 | 10.00 | 0.01% | 不适用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大策投资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版权销售、策划服务等 | 0.00 | 5.00 | 0.00% | |
华流影视 | 译制服务 | 1.23 | 20.00 | 2.35% | ||
总计 | 2.94 | 35.00 | 0.12% |
注: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名称: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636号2F法定代表人:赵依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五金交电、办公设备、酒店用品、电线电缆、摄影摄像器材、消防器材、空调制冷设备、音响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2,951.65万元,净资产15,121.6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55.22万元,净利润为-573万元(未经审计)。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4.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华流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流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策中心1号楼508室-8
法定代表人:夏欣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销售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礼仪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休闲观光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认证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物业服务评估;翻译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艺术品代理;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电视剧发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发行;电子出版物制作;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72.75万元,净资产-172.77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26.43万元,净利润为-39.47万元(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公司与华流影视的IP授权分账按照项目股权比例或项目收益或项目流水分成,具体以实际项目的合同、协议为准。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内容表现形式的创新发展和AI技术的突飞猛进,公司围绕影视IP不断探
索适应新形势的内容多元变现。华策影视作为一家有规模化头部内容制作能力、超5万小时影视版权储备的影视公司,在IP研发、版权储备等领域有显著优势,可以赋能包括微短剧、互动影视内容在内的创新内容产品,实现影视IP价值的放大。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新增与合作方(包括关联方、非关联方)IP授权分账业务合作,其中,公司向关联方华流影视授权分账的互动影视内容预计在2024年形成收入,具体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基于影视IP多元变现的市场策略,通过授权分账形式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合作伙伴积极探索各类创新内容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