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466号华策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依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5,198,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853%(已扣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其
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8,156,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7,042,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1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共2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7,043,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19%。除董事季薇女士因工作安排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9,905,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26%;反对1,6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66,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99%;反对1,67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5,500,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26%;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7,345,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63%;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5,500,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26%;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7,345,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63%;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5,500,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26%;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7,345,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63%;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5,500,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26%;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7,345,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63%;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35,500,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26%;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7,345,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63%;反对9,69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莹、吴锦帆
3、结论性意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