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根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夏欣才先生的近亲属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31日)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暂缓向夏欣才先生授予22.8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夏欣才先生的限购期已满,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4)本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暂缓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10月29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夏欣才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80万股,授予价格为3.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