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南恺、万光彩、周蕾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