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大富科技股票代码:3001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孙尚传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科技”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富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大富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配天集团、配天投资 | 指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孙尚传 |
信富基金 | 指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报告书或本报告书 | 指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 指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
《合并重整计划》 | 指 | 《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批准后成为的《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执行合并重整计划而被动减少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孙尚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未持有或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并重整计划》执行所致的被动减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禹会区法院”)裁定对配天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根据《合并重整计划》,配天集团持有大富科技42.51%股权,其中配天集团持有的大富科技17.51%股权按照重整计划抵偿相关担保债权,配天集团持有大富科技的股权由
42.51%减少至25%,其余配天集团持有的大富科技25%股权由配天集团继续持有。配天集团自身的100%股权调整为由转股债权人持有。在《合并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其他债权人均未选择承债式转股,仅蚌埠投资选择以部分债权承债式转股。法院于2024年10月10日裁定配天集团100%股权调整至蚌埠投资所有,并于2024年10月12日将上述股权过户变更至蚌埠投资名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因自身实际情况而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并重整计划》执行所致的被动减持,禹会区法院裁定对配天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根据《合并重整计划》,配天集团持有大富科技42.51%股权,其中配天集团持有的大富科技17.51%股权按照重整计划抵偿相关担保债权,配天集团持有大富科技的股权由42.51%减少至25%,其余配天集团持有的大富科技25%股权由配天集团继续持有。配天集团自身的100%股权调整为由转股债权人持有。在《合并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其他债权人均未选择承债式转股,仅蚌埠投资选择以部分债权承债式转股。法院裁定配天集团100%股权调整至蚌埠投资所有,并于2024年10月12日将上述股权过户变更至蚌埠投资名下,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通过配天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3,440,000股,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9.57%,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信富基金控制配天集团进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91,874,502股,持股比例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3,440,000股,占大富科技总股本的9.5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9.57%股权以及通过配天集团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5%股权均处于质押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但将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变更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尚传
2024年10月16日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大富科(安徽)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蚌埠市 |
股票名称 | 大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1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孙尚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日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73,440,000股 持股比例:9.57% 通过控制信富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191,874,502股 持股比例:2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直接持股数量:73,440,000股 持股比例:9.57% 通过控制信富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完成过户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尚传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