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承军)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承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含通讯出席)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承军 | 7 | 7 | 0 | 0 | 否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本人认为2022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在监督和核查工作中实际发挥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2、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进行2022年度绩效考评,分别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高管薪酬事宜进行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拟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提名,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承军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