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完成MI-171旋翼直升机、KA-32旋翼直升机的全部交付工作,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已经全部完成。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