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宁波宝利乐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宝利乐泰”)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对宁波宝利乐泰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宝利乐泰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宁波宝利乐泰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此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宝利乐泰贸易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601室
4、法定代表人:刘洋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03-22
7、营业期限:2019-03-22 至 2069-03-21
8、社会统一新用代码:91330201MA2CMMB797
9、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沥青、航空器及零部件的批发;企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的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宁波宝利乐泰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