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135证券简称:宝利国际公告编号:
2026-005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近日,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宝利沥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新材料)、江苏宝利路面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路面)分别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申请1,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航空)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宝利航空此次为宝利新材料、宝利路面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宝利新材料
、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江阴市宝利沥青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4-08-08 |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澄杨路502号 |
| 营业期限 | 2014-08-08至2064-08-07 |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彬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沥青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发、销售;飞机零部件的制造、 |
| 维修;航空器及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权结构 |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度 | 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496.88 | 3,198.47 |
| 负债总额 | 11,185.99 | 3,627.90 |
| 净资产 | 310.90 | -429.43 |
| 营业收入 | 24,178.65 | 21,164.81 |
| 利润总额 | -38.13 | -740.33 |
| 净利润 | -38.13 | -740.33 |
(二)宝利路面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江苏宝利路面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9-06-13 |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东外环路9号E座6楼603a |
| 营业期限 | 2019-06-13至无固定期限 |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彬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度 | 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64.64 | 1,701.68 |
| 负债总额 | 1,014.01 | 1,006.16 |
| 净资产 | 750.62 | 695.53 |
| 营业收入 | 194.95 | 70.67 |
| 利润总额 | -7.36 | -55.11 |
| 净利润 | -7.14 | -55.10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甲方):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乙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
(三)借款人:江阴市宝利沥青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宝利路面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债务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五)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借款期限自2026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止)。借款人与乙方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乙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8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8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宝利航空股东决定;
(二)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