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先河环保(300137)公司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期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玉国20,000,00031.75%3.67%2021-12-282023-9-27珠海天元永明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20,000,00031.75%3.6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李玉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990,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5%;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34,2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7%。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李玉国先生与段桂山之间的债务纠纷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1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4日和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4月29日和5月4日,李玉国先生与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李玉国将持有的公司51,869,478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并约定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李玉国将所持公司的51,869,478股股份转让给清利新能源,李玉国所持剩余11,121,451股股份可以依法自行处置,亦可依法转让给清利新能

源。因李玉国所持有公司34,210,000股被冻结,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进而对清利新能源表决权委托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由此可能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