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9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提交的《关于向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利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根据清利新能源与股东李玉国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4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李玉国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1,869,478股股份表决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全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三年,自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算,清利新能源合计可以控制上市公司57,536,95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因此,清利新能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提案人身份的相关规定,前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
因此,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紧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股东提议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现
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3.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3.01 | 关于选举江喜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赵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3 | 关于选举吴协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4 | 关于选举安泽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5 | 关于选举陈荣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6 | 关于选举沈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4.01 | 关于选举赵亚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2 | 关于选举吕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3 | 关于选举安景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5.01 | 关于选举杨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02 | 关于选举李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5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公司证券部邮编:050035 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联系人:皇甫晓飞、孟利利
3、登记时间:
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7”,投票简称为“先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向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3.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3.01 | 关于选举江喜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赵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选举吴协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选举安泽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5 | 关于选举陈荣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6 | 关于选举沈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4.01 | 关于选举赵亚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选举吕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3 | 关于选举安景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5.01 | 关于选举杨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5.02 | 关于选举李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说明:
1、上述议案1、2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上述议案3、4、5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或在电子版本上填写后打印。
2.委托人为法人的,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的,本《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
3.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
4.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出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出示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