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24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菊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及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的议案》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冀01民终2316号](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已无法继续履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继续履职直至公司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投弃权票的董事赵亚光先生弃权理由为: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职,并且已经向董事会提出辞呈。
二、通过《关于确认原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形成的决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原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形成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符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前的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作出的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予以确认。对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赵顺、联席总裁陈荣强等全体高管予以确认,以保证公司管理层的稳定。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投弃权票的董事范朝先生弃权理由为:本人非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对上述决议事项决策过程不了解。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