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4] 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1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证券代码仍为30013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
3、股票代码仍为“300137”;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1月12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1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2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
证监处罚字[2024] 7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已知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违规案例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标准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311-85323900
3、电子邮件:xhhbzq@sailhero.com.cn
4、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51号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