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 | 解除冻结机关 |
李玉国 | 是 | 18,590,000 | 29.51% | 3.46% | 2022年2月17日 | 2025年2月17日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玉国 | 62,990,929 | 11.74% | 13,692,000 | 21.74% | 2.55% |
姚国瑞 | - | - | - | - | - |
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5,667,480 | 1.06% | - | - | - |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65,680 | 0.65% | - | - | - |
合计 | 72,124,089 | 13.44% | 13,692,000 | 18.98% | 2.55% |
备注:上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段桂山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李玉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2)沪0110民初2716、2717、2718、2719、2720号)],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共计4,938.60万股股票先后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24年5月,李玉国先生已依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0民初2719号、2720号的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前述2719号和2720号案件涉案的股票合计
1,710.40万股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1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4日、2023年6月16日、2024年4月17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期,李玉国持有的1,859.00万股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系前述2716号、2717号和2718号案件涉及的部分股票冻结期限届满所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