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 派的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536,582,2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0.3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6,097,466.3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 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536,582,21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发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6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3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251 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孟利利、申焕然
咨询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