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5  晨光生物(300138)公司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2024年1月1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股份161,346,10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99%(注:公司股份总数为532,773,991股,减去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7,899,458股,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24,874,533股,下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4,525,89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7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

份110,786,04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71%;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50,560,0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278,5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反对6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4,458,2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苏丹、申笑冬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