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艳忠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监事王少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之内,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本次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