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艳忠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监事翟艳忠、王少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同期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6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新疆晨光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新疆晨番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与新疆晨番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增为不超过4,200万元,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交易原则,遵循等价有偿协商确定,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公司制式购销、劳务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