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06  晨光生物(3001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144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余额不超60亿元;融资担保方式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之间担保: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各级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32亿元,其中:向子公司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晨光”)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不超过25亿元(含新疆晨光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互相担保),向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余额不超过7亿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32亿元的前提下,结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融资授信及放款等情况,具体调整被担保的子公司及对其担保额度(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9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对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情况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结合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图木舒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木舒克晨光”)及喀什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蛋白”,上述公司系新疆晨光全资子公司,穿透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近日分别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

经过核查,昆仑银行同意了图木舒克晨光及喀什蛋白的借款申请,借款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分别就上述借款事宜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昆仑银行依据其与图木舒克晨光及喀什蛋白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3,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含期内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等)。

2、因原料集中采购,结合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喀什蛋白近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岳普湖县农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岳普湖县农行同意了喀什蛋白的借款申请,借款金额为9,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及自身不动产抵押担保。

公司与岳普湖县农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9,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因原料集中采购,结合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图木舒克晨光近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兴业银行同意了图木舒克晨光的借款申请,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6,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结合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晨光生物科技集团克拉玛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晨光”)及巴州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蛋白”,上述公司系新疆晨光全资子公司,穿透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近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行(以下简称“奎屯中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巴州中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奎屯中行及巴州中行同意了克拉玛依晨光及巴州蛋白的借款申请,借款金额均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奎屯中行及巴州中行分别就上述公司的借款事宜签署了《保证合同》,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情况变动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决议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融资担保总额为3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21%(其中: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176,600万元)。

其中:决议为子公司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0,000万元(含新疆晨光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互相担保),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158,6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