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程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54,93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61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6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6人,代表股份1,32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张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解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8%;反对1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7%;弃权1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525%;反对1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25%;弃权1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1%;反对1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6%;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681%;反对1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8%;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