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7  中环装备(300140)公司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视频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00时在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在交易时段同步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视频参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185,475,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22%;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27,10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52%。以现场会议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58,366,3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6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所持股份27,10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5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视频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保险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1年。表决结果:同意185,425,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05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8122%;反对5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林燕焱、王慧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