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26.90万元,2022年度合并净利润-15,690.23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3,101.94万元。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整体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充分了解了中小股东的诉求及意见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二)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及股东回报规划---当下列条件同时成就时,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