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于 2023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授权委托 0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发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北京国寿金融中心支行申请授信11亿元,其中敞口用信额度6亿元,低风险用信额度5亿元,授信期限1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发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何曙明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建国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