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