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2026-10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40证券简称:节能环境公告编号:2026-10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由184,664,273股减少至154,953,273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新建源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国新建源基金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711,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958705%下降至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情况
本次减持后,国新建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4,95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国新建源基金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节能环境 | 股票代码 | 300140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971.1000 | 0.96 | |||
| 合计 | 2,971.1000 | 0.9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 ||||
| 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8,466.4273 | 5.958705 | 15,495.3273 | 4.9999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466.4273 | 5.958705 | 15,495.3273 | 4.9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 | 0.000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由于国新建源基金通过定向增发形式取得节能环境股份,因此本次减持不适用该办法第九条关于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注:上述合计数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情况
1、国新建源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国新建源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案文件
1、国新建源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