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顾一峰先生、何德军先生,独立董事袁建军先生、马云星先生、徐茜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天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