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3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沃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2023年,子公司玉溪沃森疫苗产品生产、销售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疫苗生产消耗物料采购、销售费用资金支出增加;同时,积极推进重点疫苗项目研发及临床试验进度,导致研发经费投入增加;加上项目建设投资等,玉溪沃森阶段性资金需求量较大,根据玉溪沃森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生产经营及项目研发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玉溪沃森拟分别向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玉溪沃森研发、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支出。详情如下表:
序号 | 授信主体 | 授信银行 | 授信金额 | 授信期限 | 授信性质 | 授信用途 |
1 | 玉溪沃森 | 农业银行 | 10亿元 | 1年 | 综合授信及项下业务。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贸易融资等短期信用业务,具体品种以签订合同为准。 |
2 | 玉溪沃森 | 光大银行 | 1亿元 | 1年 | 综合授信及项下业务。 | 流动资金贷款(可按银行串用规则进行串用,具体品种以签订合同为准) |
3 | 玉溪沃森 | 建设银行 | 3亿元 | 2年 | 综合授信及项下业务。 | 流动资金贷款(符合政策要求的经营周转额度内产品可串用,具体品种以签订合同为准) |
为规范融资事项、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风险,董事会授权玉溪沃森财务
部门在董事会审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品种范围内,根据玉溪沃森业务需求,与银行确定融资方式、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宜,并由玉溪沃森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融资相关业务合同、业务申请书、业务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授信中,农业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10亿元,其中一般授信额度6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4亿元,用于办理经银行认定的属于低风险信用的业务,无担保。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向玉溪沃森提供的授信额度无担保。
二、融资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770492152K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高新区东风南路83号法定代表人:黄镇注册资本:壹拾叁亿捌仟柒佰叁拾陆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元整成立日期:2005年3月4日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与开发;疫苗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玉溪沃森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8.2609% |
天津蓝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348% |
汇祥越泰(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043% |
合计 | 100.00% |
玉溪沃森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 | 2023年第一季度 |
资产总额 | 936,208.50 | 941,167.32 |
负债总额 | 309,617.73 | 300,457.55 |
净资产 | 626,590.77 | 640,709.78 |
营业总收入 | 472,718.78 | 76,870.45 |
净利润 | 107,451.93 | 14,133.97 |
资产负债率 | 33.07% | 31.92% |
注: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玉溪沃森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总额12,286.2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玉溪沃森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上述授信用于玉溪沃森研发、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支出。
董事会同意授权玉溪沃森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品种范围内,根据玉溪沃森业务需求,与银行确定融资方式、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宜,并由玉溪沃森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融资相关业务合同、业务申请书、业务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不涉及向银行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资产抵押、质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子公司玉溪沃森此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其研发、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支出所需资金,有利于促进玉溪沃森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玉溪沃森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玉溪沃森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子公司玉溪沃森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上述授信用于玉溪沃森研发、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支出。
上述授信不涉及向银行提供担保,不涉及以任何股权、实物、房地产及无形
资产抵押、质押。
监事会认为:玉溪沃森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自身研发、生产、销售及日常经营支出所需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提高经营效率,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