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6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24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沃森”)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博生物”)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本次合作终止后,各方将对前期研发、临床等相关费用进行结算。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终止协议、结算协议及相关附属文件、结算项目费用等与本次终止合作事宜相关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与艾博生物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与艾博生物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20年5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艾博生物为共同促进基于mRNA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的技术、产品研
发和后期商业化,分别签署了针对上述两个疫苗产品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和《关于与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带状疱疹mRNA疫苗<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2020-052)。基于上述协议,公司及玉溪沃森、艾博生物分别签署了《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国际市场产品开发与销售合作协议》等系列协议,进一步细化各方技术转移、费用支付、临床研究等事项。根据全球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疫情演变及疫苗使用情况,公司后续将全力聚焦新型冠状病毒变异株疫苗的迭代升级和产业化工作。同时,综合考虑各方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签署《终止协议》。本次合作终止后,各方将对前期研发、临床等相关费用进行结算。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艾博生物
名称:苏州艾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XR88E3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英博注册资本:68,436.582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年1月10日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B1楼501单元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含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治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新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艾博生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玉溪沃森
名称: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770492152K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镇注册资本:138,736.6389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3月4日住所:云南省玉溪高新区东风南路8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玉溪沃森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原合同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原合同约定的各合作项目涉及的相关研发和临床研究工作终止。
2、各方确认并保证,原合同终止后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涉及原合同项下任何知识产权、技术资料、研究成果、试验数据等的所有权属的义务。
3、各方确认,除另有约定外,原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自终止协议约定的终止日起终止。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将根据各自的授权就原合同涉及的已履行的相关工作、费用等进行清理、结算,具体以各方签署的结算协议为准。
四、对管理层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终止协议、结算协议及相关附属文件、结算项目费用等与本次终止合作事宜相关的事项。
五、本次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玉溪沃森本次与艾博生物签署《终止协议》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
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并对前期费用进行结算,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和经营现状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与艾博生物终止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带状疱疹mRNA疫苗的技术开发合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与艾博生物终止技术开发合作不会影响公司对mRNA技术平台的持续布局,不会对公司其他在研项目的研发工作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mRNA技术平台其他疫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和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不断夯实技术平台,按照既定的研发战略持续推进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