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盈康生命(300143)公司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盈康生命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琰婕联系电话:010-8332113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2次
(2)培训日期2022年5月19日;2022年8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信息披露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不适用
3.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4.股份减持承诺不适用
5.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不适用
6.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7. 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的补缴承诺不适用
8. 个人所得税的补缴或追缴承诺及连带承诺不适用
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1、因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医院”)25%部分股权对应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根据交易各方于2018年6月22日签署的《关于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刘天尧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17,318.69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天尧应于2022年5月27日前向玛西普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业绩补偿款已收到。 2、重庆华健友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方医院”)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方谢祥先需向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玛康”)支付2,538.44万元业绩补偿款。但2018年1月,星玛康在收购友方医院51%股权时,鉴于谢祥先仍持有友方医院36.4%股权且同意将该股权质押给星玛康作为业绩补偿款的担保,同时考虑到谢祥先作为友方医院的重要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权)的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业绩补偿款已收到200万元。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采取监管措施事项:2022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霞、总经理彭文、财务总监谈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号),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谭丽霞、总经理彭文、财务总监谈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整改情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此次违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则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