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号),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96,312,746股A股股票,并于2020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安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届满后仍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国泰君安签订了相关的保荐承销协议,国泰君安委派保荐代表人毛宁先生与陈聪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
公司对安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简 历毛宁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屹唐半导体科创板IPO、金杯汽车(600609.SH)非公开发行股票、宝胜股份(600973.SH)非公开发行股票、航天长峰(600855.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陈聪先生: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曾主持或参与雷神科技(872190.BJ)北交所IPO、云路股份(688190.SH)科创板IPO、神工股份(688233.SH)科创板IPO、海尔生物(688139.SH)科创板IPO、元隆雅图(002878.SZ)IPO、中国核建(601611.SH)非公开发行股票、风神股份(600469.SH)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核建(601611.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国投资本(600061.SH)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盐化工(600328.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