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3  盈康生命(3001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4-03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并于2024年5月7日披露《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4年5月13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5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谭丽霞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25人,所持(代表)股份276,804,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54%。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7人,所持(代表)股份257,706,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43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所持股份19,098,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共24人,所持(代表)股份数19,122,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9%。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6人,所持(代表)股份2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所持股份19,098,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0%。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董事薪酬及制定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276,682,5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00,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0%;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监事薪酬及制定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276,682,5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00,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20%;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709,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9,027,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未出席会议。表决情况:同意16,845,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5%;反对2,2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845,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5%;反对2,2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已回避表决,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未出席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16,845,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5%;反对2,2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845,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5%;反对2,2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葛娜娜律师和刘承宾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