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宋城演艺(30014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3-028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9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规、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