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按照变更后的内容修订《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近期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540.00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9日,上市日为2023年11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90号)。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14,694,040元变更为人民币2,620,094,04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614,694,040股增加至2,620,094,040股。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469.404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2,009.404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469.4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1,469.40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2,009.4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2,009.40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