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华鹭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和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