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华鹭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为6.2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层面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13.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