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4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娴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9人,代表股份992,92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64,657,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8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8
人,代表股份28,266,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8人,代表股份28,266,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8人,代表股份28,266,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5,78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1%;反对6,55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9%;弃权5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128,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482%;反对6,55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19%;弃权58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