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3  中金环境(300145)公司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对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满足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方案实施的必要性、适当性等方面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内容,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条款设置合理,签署上述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骆 竞 张方华 李明义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