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章程修正案(2023年5月)
章程修正案
根据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条款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
第二条 |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在原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在原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3,088,236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2,100,236元。 | ||||||
第十六条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每股人民币一元。 | ||||||
第十八条 | 公司的发起人为沈金浩、杭州南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凤祥、孙耀元、赵祥年、沈国连、赵国忠、周美华、马云华、赵才甫;上述各发起人均以其在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权益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并在2009年9月出资完毕。 |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及其认购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1 | 沈金浩 | 3,020.292 | 50.3382 | 净资产折股 | ||||
2 | 杭州南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80 | 13 | 净资产折股 | ||||
3 | 沈凤祥 | 525.654 | 8.7609 | 净资产折股 | ||||
4 | 孙耀元 | 417.6 | 6.96 | 净资产折股 | ||||
5 | 赵祥年 | 314.766 | 5.2461 | 净资产折股 | ||||
6 | 沈国连 | 209.322 | 3.4887 | 净资产折股 | ||||
7 | 赵国忠 | 209.322 | 3.4887 | 净资产折股 | ||||
8 | 周美华 | 209.322 | 3.4887 | 净资产折股 | ||||
9 | 马云华 | 209.322 | 3.4887 | 净资产折股 | ||||
10 | 赵才甫 | 104.4 | 1.74 | 净资产折股 | ||||
合计 | 6000 | 100 | - |
以上各发起人均在2009年9月出资完毕。 |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3,088,2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23,088,236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22,100,23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22,100,236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四条 |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二百零一条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有权机关核准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