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顾利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顾利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顾利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顾利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截至本公告日,顾利星先生持有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其承诺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顾利星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