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4  中金环境(300145)公司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25,045.66万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696.98万元,母公司盈余公积为25,045.66万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566.94万元。

为提升股东回报,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母公司盈余公积25,045.66万元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以尽快将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转正,使公司在后续年度、中期具备分红的条件。

二、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使母公司累积亏损减少25,045.66万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3年度末母公司盈余公积为0万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651.32万元,公司2023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521.27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25,045.66万元全部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