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之进展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之进展的公告
一、终止PPP项目及政府回购的原因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大理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回购协议》”)。
二、终止PPP项目及政府回购的进展情况
由于资金紧张,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未能根据《终止回购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回购款项,公司一直在积极催讨,并多次发函至大理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其按约支付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已支付回购款合计24,648,809.21元,剩余未支付费用共计31,144,174.91元。结合地方财政情况,经双方协商,项目公司近日与大理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终止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甲方确认应付乙方款项总额为31,144,174.91元【大写:叁仟壹佰壹拾肆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玖角壹分】,该款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甲方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支付2,600,0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11月、12月每个月底前支付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到8,600,000.00元【大写:捌佰陆拾万元整】。
2.甲方应于2025年春节前付款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和运营费1,544,174.91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玖角壹分】,共计4,544,174.91元【大写:肆佰伍拾肆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玖角壹分】。
3.甲方应于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每个月底前支付3,000,000.00元【大写:
叁佰万元整】,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的18,000,000.00元【大写:
壹仟捌佰万元整】。
(二)如甲方有一期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全额予以支付。
(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以《终止回购协议》约定的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项目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公司后续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持续督促剩余费用的支付,维护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经双方签署的《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