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8  中金环境(300145)公司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

行。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