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汤臣倍健(300146)公司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4日、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2025年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2%,最高成交价为

11.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3,9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融资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融资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以实际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融资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