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关于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被列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依法被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立案时间 | 2023年8月21日 | 2023年8月21日 |
案号 | (2023)粤01执5863号 | (2023)粤01执5860号 |
执行标的 | 16885168元 | 70061144元 |
公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相关情况,暂未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相关文书,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初步判断,该执行案件申请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开发区分行”)。公司与中行开发区分行于2021年6月、2022年5月分别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因公司出现流动性收缩导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协商无果,其向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提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行开发区分行的仲裁案,已将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下相关资产抵押,抵押物资产价值足以覆盖案件涉及的金额,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担保方对相关借款承担了连带责任保
证。目前公司在积极与中行开发区分行沟通协商中,双方均有意向通过展期或债务重组等方案解决相关事项并推动落实,通过给与一定宽限时间,让公司通过资产处置及经营现金流入逐步化解债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公司运营的影响。上述强制执行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事项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暂无法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三、风险提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以下被执行的情况,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初步判断为:被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执4607号,执行标的330603200元;被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122555968元;被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58912000元;被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12执11807号,执行标的3444687元(公司及子公司已支付完毕调解书确认的款项,该案件目前处于结案过程中)。相关案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目前公司自有资金、持续融资能力、较高的可变现资产可保障公司部分债务到期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公司已制定了通过经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债务重组、分期偿还,实施股权融资,出售资产等方式进行偿债安排,以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公司也已向地方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申请,帮助公司协调债务重组和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给与公司更多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的机会条件,争取尽快达成债务和解方案。
上述强制执行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2023年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鉴于上述事项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暂无法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