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被列入强制执行的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立案时间 | 2024年4月2日 |
案号 | (2024)粤0112执3606号 |
执行标的 | 291173760元 |
公司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因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事项,其对公司提起诉讼,因公司流动性紧张未能按照法院二审判决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相关诉讼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12月25日、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新增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将云埔厂区、生物岛1号地块相关资产向高新投抵押,抵押物价值足以覆盖案件涉及的金额,且与高新投的诉讼,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法律执行相关的文件,公司及聘请的律师团队在与高新投友好沟通中,公司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也重视并
在为诉讼纠纷事宜积极进行协调处理,促使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运营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预计负债100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另外存在以下金额较大的被执行情况: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13485号,执行标的33,060.32万元;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为12,255.60万元;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为5,891.2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广州白云医用胶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04执28253号,执行标的均为1,688.52万元,(2023)粤0104执28404号,执行标的均为7,006.11万元;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05执14768号、(2023)粤0105执14768号,执行标的均为10,652.86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华县支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均为(2024)粤1424执375号,执行标的均为24,
875.11万元。
云南香格里拉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号(2022)云34执恢18号,执行标的2,587.01万元;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被五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号(2024)粤1424执327号,执行标的1,626.59万元;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被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号(2024)宁04执恢1号,执行标的2,146.06万元。
上述部分案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8日、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网进行了披露。目前公司自有资金、持续融资能力、较高的可变现资产可保障公司部分债务到期本金及利息
的偿付。公司已制定了通过经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债务重组、分期偿还,实施股权融资,出售资产等方式进行偿债安排,以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公司也已向地方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申请,帮助公司协调债务重组和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给与公司更多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的机会条件,争取尽快达成债务和解方案。
目前上述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2023年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