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吴杰先生、周庆权先生、陶剑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的情况,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王永辉先生不再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谭文辉先生担任,与独立董事吴杰先生、独立董事周庆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