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94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鸿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6%。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湖南天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天鸿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94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财务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后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天鸿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以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天鸿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天鸿投资仍将持有公司74,205,2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天鸿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天鸿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