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4-060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天舟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77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84.00万份
4、股票期权授予人数:52人
5、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9月13日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0月16日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4年9月13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8月24日至9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3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授权日:2024年9月13日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84.00万份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1元/份
5、股票期权授予人数:52人
6、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授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2人) | 1,584.00 | 48.77% | 1.90% |
合计 | 1,584.00 | 48.77% | 1.9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其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行权其股票期权。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9、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2)2024年净利润实现盈利。 |
第二个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10、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天舟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77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0月16日
五、本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4年9月13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70 元/股(2024年9月13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7.29%、15.97%(分别采用万得全A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3%、1.35%(分别采用1年期、2年期中债国债收益率)。
公司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4年9月13日。根据测算,授予的1,584.00万份股票期权的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摊销成本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455.00 | 81.69 | 277.14 | 96.17 |
注: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