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睿智医药(300149)公司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工作制度》等制度约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与无关联第三方发生同等交易的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2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防范汇率、利率变动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以自身资产提供担保或是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若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则公司可以被担保债权为上限提供反担保,前述申请授信额度及为此提供担保行为均系公司正常经营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及为此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4月26日

姓名签名
郭志成
汪献忠
杨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