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CFO)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查胤群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查胤群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CFO)。(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10月9日
姓名 | 签名 |
郭志成 | |
汪献忠 | |
杨凌 |
附件:公告原文